有關連續性治療預先收取費用(訂金)或分段收取醫療費用 轉全聯會113.04.11 牙全仁字第01176號 收文283 主旨:函轉衛生福利部有關連續性治療預先收取費用(訂金)或分段收取醫療費用,是否合於醫療法等相關規範,敬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醫師。 相關疑問洽承辦人及電話: 蘇晟瑜 02-25000133轉223 回頂端 類別 醫事公告 發佈開始 113/04/18 發佈結束 使用權限 一般性 資料來源 秘書處 建立日期 113/04/18 參考資料 牙全仁字第01176號 附加檔案 牙收283.pdf 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