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關連續性治療預先收取費用(訂金)或分段收取醫療費用

轉全聯會113.04.11           牙全仁字第01176號

收文283

主旨:函轉衛生福利部有關連續性治療預先收取費用(訂金)或分段收取醫療費用,是否合於醫療法等相關規範,敬請 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醫師。

相關疑問洽承辦人及電話: 蘇晟瑜    02-25000133轉223

類別
醫事公告
發佈開始
113/04/18
發佈結束
使用權限
一般性
資料來源
秘書處
建立日期
113/04/18
參考資料
牙全仁字第01176號
附加檔案
  1. 牙收283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