修正「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申報與核付及醫療服務審查辦法」 收文:277 主旨:函轉衛生福利部114年4月28日衛部保字第1141260180C號函,修正「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費用申報與核付及醫療服務審查辦法」第六條、第十條、第三十四條,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法規命令條文)、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,請查照。 相關疑問洽承辦人及電話:潘佩筠 02-25000133分機265 牙全仁字第02629號 回頂端 類別 醫事公告 發佈開始 114/05/09 發佈結束 使用權限 一般性 資料來源 秘書處 建立日期 114/05/09 參考資料 牙全仁字第02629號 附加檔案 牙收277.pdf 回上一頁